自2012年5月以來,東莞市開始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司法部門組織多名律師“送法下鄉”,擔任起在基層宣傳法治思想,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本所主任律師、執行合伙人王小淵及合伙人律師楊加放便是其中之二。 2014年8月,王小淵律師在長安鎮烏沙社區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時接受了南方日報記者的采訪,對“一社區一法律顧問”的開展情況及具體工作作了詳細的介紹、表達了對“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看法,并表示愿意繼續投身于普法宣傳、增強群眾法律意識的公益事業中。下為南方日報關于本次專題采訪具體報導的鏈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14-09/02/content_73458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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