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全面推行,東莞市已逐步實施政府購買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模式,讓群眾足不出村(社區)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務。其中作為“律師進村(居)”樣板的長安鎮烏沙社區即為本所之法律顧問服務單位。 2014年9月,王小淵律師接受了東莞電視臺的采訪,對“一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作了詳細的介紹,并表示律師在為村居服務時就是發揮好當地居民的‘家庭律師’的作用,為他們提供及時的、便民的、隨手可得的法律服務。 附《東莞新聞》關于本次專題采訪具體報道的鏈接:http://news.sun0769.com/dg/video/201409/t20140905_4391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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